北京
切换分站
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北京便民网 > 北京热点资讯 > 北京其他信息 >  “乔丹”商标案宣判,是进步更是风向标

“乔丹”商标案宣判,是进步更是风向标

发表时间:2016-12-10 16:07:27  来源:便民网  浏览:次   【】【】【



12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人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与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进行公开宣判,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大法官当庭宣读简略判决书,对乔丹系列案件的案件事实方面的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逐一阐述。

此案对几个焦点问题进行了明晰的阐述,迈克尔·乔丹就中文“乔丹”享有姓名权;相关公众容易误认为标记有争议商标的商品与再审申请人存在特定联系,故“乔丹”商标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消费者;乔丹公司在知晓迈克尔·乔丹的知名度的情况下注册争议商标,有违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对争议商标的注册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

此案件之所以备受关注,不仅是因为案件双方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还首次明确了涉及在先姓名权保护的标准和条件。据了解,关于商标行政纠纷中涉及在先姓名权保护的标准和条件等问题,在国内司法实践中一直不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在“乔丹”商标案中的判决提供了标准,并在证据的采信方面,明确了市场调查报告的效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值得骄傲的是,此次案件充分体现了中国法院对平等保护中外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立场,体现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对于客观存在的体制完善乃至漏洞,我们不再去遮遮掩掩,而是大方的承认制度的不完善,并针对问题,解决问题,补足漏洞,健全体制。这是我国法制的进步,是政策决策者正视问题、解决问题的思想进步,更是政治生态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进步。

这场乔丹和乔丹体育的价值之争,以迈克尔·乔丹的胜利结束,却远远没有落下帷幕。此案的裁决,应该成为风向标,给予我国企业更深层次的指导意义。乔丹体育因“山寨”享受了发展红利,也同时为“山寨”付出惨痛代价。在以创新带动发展活力的今天,一味的山寨和仿冒只会淹没在历史的浪潮里。中国已经不再靠“中国制造”来奠定大国地位,“中国创造”的作用越发明显。在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每个企业都应找到自身的价值,打造自身的企业精神和文化,脱离只重眼前利益、忽略长期发展的低级发展模式,以价值引领发展、以创新带动发展、以文化传承发展。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