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墙:是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墙体。防火墙是分隔水平防火分区或防止建筑间火灾延的重要分隔构件,对于减少火灾损失具有重要作用。
2、防火卷帘:是在一定时间内,连同框架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和完整性要求的卷帘,由帘板、卷轴、电动机、导轨、支架、防护罩和控制机构等组成。
防火卷帘主要用于需要进行防火分隔的墙体,特别是防火墙、防火隔墙上因生产、使用等,要开设较大开口而又无法设置防火门时的防火分隔。
3、防火门:指具有一定耐火极限,且在发生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门。
4、防火窗:是采用钢窗框、钢窗扇及防火玻璃制成,能起到隔离和阻止火势蔓延的窗,一般设置在防火间距不足部位的建筑外墙上的开口或天窗,建筑内的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需要观察等部位以及需要防止火灾竖向蔓延的外墙开口部位。防火窗按照安装方法可分为固定窗扇与活动窗扇两种。
5、防火分隔水幕:可以起到防火墙的作用,在某些需要设置防火墙或其他防火分隔物而无法设置的情况下,可采用防火水幕进行分隔。防火分隔水幕的设计应满足《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的相关要求。
6、防火阀:是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用于管道内阻火的活动式封装置。空调、通风管道一旦窜入烟火,就会导致火灾大范围蔓延。因此,在风道贯通防火分区的部位(防火墙)必须设置防火阀。
7、防火阀的设置部位:
(1)穿越防火分区处。
(2)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3)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4)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
(5)竖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但当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独立设置时,水平风管与竖向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置防火阀。
(6)公共建筑的溶室、卫生间和厨房的竖向排风管,应采取防止回流措施或在支管上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公共建筑内厨房的排油烟管道宜按防火分区设置,且在与竖向排风管连接的支管处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150℃的防火阀。
8、防火阀的设置要求
(1)防火阀宜靠近防火分隔处设置。
(2)防火阀暗装时,应在安装部位设置方便维护的检修口。
(3)在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及其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4)防火阀应符合《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CB15930-2007)的规定。
9、划分防烟分区的目的在于:一是为了在发生火灾时将烟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二是为了提高排烟口的排烟效果。
10、防烟分区面积划分: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当空间浄高小于等于3.0m时,不应大于500m2;当空间浄高大于3.0m、小于等于6.0m时,不应大于1000m2;当空间净高大于6.0m、小于等于9.0m时,不应大于2000m2。
11、挡烟垂壁:是用不燃材料制成,垂直安装在建筑顶棚、横梁或吊顶下,在火灾时能形成一定蓄烟空间的挡烟分隔设施。挡烟垂壁常设置在烟气扩散流动的路线上烟气控制区域的分界处,和排烟设备配合进行有效排烟。其从顶棚下垂的高度一般应距顶棚面50cm以上,称为有效高度。
12、挡烟垂壁分固定式和活动式两种。固定式挡烟垂壁是指固定安装的、能满足设定挡烟高度的挡烟垂壁;活动式挡烟垂壁是指可从初始位置自动运行至挡烟工作位置,并满足设定挡烟高度的挡烟垂壁。
13、建筑横梁:当建筑横梁的高度超过50cm时,该横梁可作为挡烟设施使用。
14、疏散宽度指标:安全出口的宽度设计不足,会在出口前出现滞留,延长疏散时间,影响安全疏散。我们现行规范根据允许疏散时间来确定疏散通道的百人宽度指标,从而计算出安全出口的总宽度,即实际需要设计最小宽度。
15、疏散距离指标:安全疏散距离包括两部分:一是房间内最远点到房门的疏散距离;二是从房门到疏散楼梯间或外部出口的距离。我国规范采用限制安全疏散距离的办法来保证疏散行动时间。
16、安全出口:是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17、疏散出口:包括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疏散门是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门、直接开向疏散楼梯间的门或室外的门,包括套间内的隔间门或住宅套内的房间门。安全出口是疏散出口的一个特例。
18、疏散通道:指火灾发生时,建筑内人员从火灾现场逃往安全场所的通道。疏散走道的设置应保证逃离火场的人员进入走道后,能顺利继续通行至楼梯间,到达安全地带。
19、避难走道:是指采用防烟措施且两侧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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