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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口碑的胜诉后付费律师就选弘扬讼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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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弘扬(天津)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律咨询拥有一批具有高素质、经验丰富、责任感强、尤其是具有很强的实战能力的专业人才,客户遍布中国及海外。由于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全方位多元化的信息渠道,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法律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

2.“至诚服务,追求完美”是弘扬讼诉的宗旨;“渴望了解客户的每一个需求,用心服务客户的每一个环节,全力支持客户的每一步发展”是弘扬讼诉的服务理念。弘扬(天津)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愿意充分发挥自身的弘扬讼诉品牌优势,通过自己勤奋、认真负责、具有开拓性的工作,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后付费律师产品及服务。
延伸拓展
产品详情:有先打赢官司后付费的律师吗?有的,在行业内叫风险收费方式:具体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模式叫“全风险代理”,即当事人事先不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等到法院判决后,律师再根据判决结果获得一定比例的代理费。现在的律师一般不会接受“全风险”,顶多只能接受“半风险”。风险代理就是这样,它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费用先由代理人预先垫付,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无法收回预先垫付的费用;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这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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