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江苏通税律师事务所坚持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并重的企业发展之路,立足于商务服务行业,努力追求管理技术创新,不断拓展服务领域,积极营造温馨的文化氛围,为您提供高性价比的税务筹划产品,并树立通税通税律师品牌形象。
延伸拓展
产品详情:7.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例如,假定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50%加计扣除政策,那么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以体现鼓励研发政策。简单的说,就是实际支出的金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可以按高于实际支出的金额来计算。因为企业所得税是以利润为基数计算的,而利润=收入-支出,如果允许多列支支出,那么企业所得税就会减少。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具有普惠性,只要有从事研究开发活动并且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均可享受。对企业的财务要求有:1.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建立明细账,将有效凭证和明细账目对应;建议企业按新无形资产准则的要求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核算。即分别按研究开发项目设置研发支出成本明细账户,归集企业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2.对不同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进行单独归集核算;3.对于企业同时研究开发多个项目,或者研究开发项目和其他项目共同使用资源的情况,有关费用要在项目间进行合理分摊;在研发费用的归集过程中,把握两点:①直接计入。对能明确是某个研究开发项目的耗费,就直接计入该研究开发项目的研发支出成本账户;②间接计入。对不能明确是某个研究开发项目的共同耗费,就进行合理分配,包括不同研发项目间的分配以及研发项目与其他项目间的分配。同时注意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支出,即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的分开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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