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秉承“责任、诚信、务实、共赢”的价值观,以“幸福员工、成就客户、带领产业”为共同使命,长期立足于东莞法律咨询热线、处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主要特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第328等事业领域,通过创造充满活力的创新企业,致力于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延伸拓展
详情介绍:“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3.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创新、执着、责任、共赢”的企业核心价值观,通过不断提升今天律所专注领域的服务能力,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塑造具有吸引力的平等、开放、包容、快乐的企业文化!更多公司详情介绍,敬请拨打热线:027-87896548,或登录公司官网:www.hujunjielvsh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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