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创新是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的基石。在未来,深圳中电也希望不断地创新,为广大顾客提供出口退税公司服务。多年来,深圳中电始终相信只有坚持创新和专业,才能更好的满足客户对外贸代理出口协议的需求。
延伸拓展
详情介绍:代理进口业务:代理进口业务是指外贸企业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使用委托单位的外汇进口商品并按代理方式作价加收手续费销售给用货单位的销售业务。代理进口与自营进口不同,代理进口所使用的外汇都是委托单位的外汇(如委托单位的自有外汇、外汇借款、以进养出外汇等),无须占用代理企业的自有资金。代理进口商品的国外货款、国外运保费、进口税金以及各种国内费用都由委托单位负责支付,其盈亏责任也完全由委托单位自行承担,外贸企业仅按一定的比例收取手续费代理进口销售:代理进口销售是外贸企业代理国内订货单位进口商品的销售业务。凡外贸企业为中央各部门用各种外汇的订货、地方使用地方外汇以及企业使用短期外汇贷款进口的设备等,均属代理进口销售。外贸企业经营代理进口销售,只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不负担进口盈亏。 [1] 代理进口销售一般在收到国外帐单,向订货单位开出结算凭证后,作为销售。商品的销售价格按进口到岸价加3%代理手续费计算; 销售成本以到岸价为基础,加上应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到达我国口岸后发生的代垫费用和税金,由订货单位负担;取得的佣金和索赔款归订货单位收取
3.深圳中电深圳中电品牌的核心价值“大行天下,通达铸成就”和“始终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的品牌宗旨,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品牌运作模式,创造全新的深圳中电商务服务营销体系,打造独特的深圳中电服务价值体系,必将开拓出口代理销售的新商机。更多商机寻求,敬请来电咨询:0755-83783247,或登录公司官网:www.cec-s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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