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切换分站
免费发布信息
速评刘先生买房“验收房子出问题”
  • 速评刘先生买房“验收房子出问题”
  • 速评刘先生买房“验收房子出问题”
  • 地址:朝阳区 建外街道 43.224.45.* 日本
    • Q Q:397558652QQ在线交谈
    • 联系人:张亮
    • 电话:1565206****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 便民网提醒您:让你提前汇款,或者价格明显低于市价,均有骗子嫌疑,不要轻易相信。
  • 信息详情
案情简介:当事人刘先生(化名)18年12月验收新房,顶层。再验收房子内部分装修不合格,还有漏水。遂整理在这期间未签验收单,及与开发商沟通证据、照片、卖房合同等。当事人诉求:希望(1)要回违约金3.2万。(2)或者退房要回违约金约60万。
云嘉律师分析:孙先生应该提供购房合同以及装修不合格的证据,根据购房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来主张违约责任。
如合同中未约定,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北京便民网看到的,谢谢!

速评刘先生买房“验收房子出问题”
速评刘先生买房“验收房子出问题”

  • 您可能感兴趣
查看更多
    温馨提示:本页信息由用户及第三方发布,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请仔细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