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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办理出版物图书许可证信息用户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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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电子出版物,必须按规定使用中国标准书号。同一内容,不同载体形态、格式的电子出版物,应当分别使用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
  出版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必须按规定使用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不得使用中国标准书号出版连续型电子出版物。"



 如果您是个人销售少量二手/闲置书籍卖家,淘宝书籍/杂志/报纸类目下二手/闲置属性对所有卖家开放,但是每个卖家发布的二手/闲置的书籍种类将不得超过50件,每种书籍下商品不得超过1件。此规则具体实行时间会另行通知,在这期间,您在书籍类目下发布商品以及销售将不受任何影响。



" 出版物印刷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新闻出版的行政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处所印刷的出版物总定价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一)不按规定承接印刷出版物的;
  (二)擅自将出版单位委托印刷的出版物委托他人印刷或非法承接印刷他人委托的出版物的;
  (三)假冒、盗用他人名义印刷、销售出版物的;
(四)盗印他人出版物的;
  (五)非法加印或销售委托印刷的出版物的;
  (六)编印、征订、销售出版物的;
  (七)擅自将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出版物的型版及底片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他人的;
  (八)未经批准,承接境外出版物印刷的;
  (九)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应于每年12月1日前将下一年度的出版计划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出版物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载明作者、出版者、印刷者或者复制者、发行者的名称、地址,书号、刊号或者版号,在版编目数据,出版日期、刊期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出版物的规格、开本、版式、装帧、校对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出版物的质量。
出版物使用语言文字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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