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于产品已开展的风险管理过程研究结果。
2.参照YY/T 0316 《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标准相关要求编写。
(九)产品说明书(样稿)。
应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号)中的相关要求。
(十)其他证明产品符合《北京市医疗器械快速审评审批办法》第二条的资料。
1.如产品或其核心技术曾经获得过、北京市级科技奖励,请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十百千培育工程、北京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工程(G20)等北京市重点扶持企业获批证明。
3.列入国家或北京市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的证明文件。
(十一)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二、格式要求
(一)申报资料应由申请人编写,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按本受理要求载明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二)应有所提交资料目录,包括申报资料的一级和二级标题。每项二级标题对应的资料应单独编制页码。
(三)北京市创新医疗器械审查申报资料若无特别说明,均应为原件,并由申请人签章。“签章”是指:企业盖章,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企业盖章。
(四)申报资料使用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当清晰并与原件一致。彩色图片、图表应提供彩色副件。若有申报材料原件已在前次创新医疗器械审查申请时提交,可提供经申请人签章的复印件,同时申请人出具文件声明该申报材料原件所在申请资料的受理号。
(五)申报资料应当使用中文。原文为外文的,应当有中文译本。
三、审查程序
申请我市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的,准备齐上述材料后,报市局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管处(以下简称“器械处”),器械处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内开具接收材料凭证(附件2);器械处于4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对拟同意纳入北京市创新医疗器械的品种,在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将申请人、产品名称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待公示期过后无异议的,出具最终审查意见,制作北京市创新医疗器械审查通知书(附件3),书面告知申请人。
附件:1.北京市创新医疗器械审查申请表
2.北京市创新医疗器械审查接收材料凭证
3.北京市创新医疗器械审查意见通知单
北京市创新医疗器械申报要求的附件1
北京市创新医疗器械审查申请表
产品名称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注册
地址
生产地址
规格/型号
性能结构及
组成
主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
预期用途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e-mail: 手机:
申请资料:
(可附页)
备注: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日期:
北京市创新医疗器械申报要求的附件2
北京市创新医疗器械审查接收材料凭证
(第一联)
(接收材料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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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北京便民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