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前店后厂(场),只需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属于餐饮服务,应当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但是注意区别对待。
(1)如果既是加工场所又是销售场所的,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执行(《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 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 通的许可”)。
(2)如果仅从事销售行为的经营者,按从事直接入口类散装食品处理,需要按规定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
(3)如果“前店后厂(场)”同时销售其他食品,例如蛋糕店在门店销售饮料等,符合《湖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取得食品生产 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的”或“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的 食品的”情形,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如下: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姿格正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食品经营者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北京便民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