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提供者。
(七)中央厨房: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一)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1.餐饮类北京市城区丰台区要求店面最低面积200平米,其他区不能小于60平米
2. 距离居民楼9米
3.商业用途的房子
4.食品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 等污染源25米以上。
5. 准备少两个消毒池或者有消毒间
6. 食品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项目设置相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以及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 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设施
(二)快餐店(三)小吃店(四)饮品店(五)食堂
(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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