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的,请联系------陈经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广播电视许可证申请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公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个影视相关专业证书(导演,编辑,制作)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
相关知识
资质全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审批机构:市新闻出版局
时间:15工作日
年检要求:每年3月31号
有效期限:3年
业务应用: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经营许可证》。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 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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