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注册商标时商标被驳回了,我们要先清楚商标被驳回的原因,苑佳俊整理了商标被驳回的原因都有拿下,我们一起来看:
1、他人已经先申请注册了。商标局在对商标进行审查时,首先会对该商标在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如果发现同一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被多人提起商标注册申请的话,就会根据“在先申请”原则,驳回后提出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
2、违反了条款。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
3、违反了相对禁止性条款。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凡是符合上述一条或者全部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是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4、商标近似被驳回。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商标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一般来说,在商标取名和logo商标设计时,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产生傍大款的想法,则有非常大的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商标近似是最常见的驳回原因,是容易产生误判的地方,所以要谨慎对待。
5、侵犯了“在先权利”。我国商标法规定“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不得侵犯。”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如果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在先权利,商标也会被驳回。
知道了什么原因被驳回的,然后在针对具体原因再次提交商标,我在下篇文章在一一列举每种原因该如何处理,有疑难商标,被驳回商标,联系苑佳俊,即可帮你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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