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三、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四、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申请游戏产品业务的,除上述条件外,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
五、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六、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七、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文办发[2005]19号),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四)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五)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六)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七)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八)业务发展报告
(九)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另外您还需要注意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的适应范围
1、音乐娱乐产品
2、游戏产品(包括游戏产品运营、虚拟货币发行、虚拟货币交易)
3、美术品、艺术品
4 、演出剧(节目)
5 、动漫(画)产品
6 、网吧内网络文化产品经营
7、 展览、比赛活动
北京兴盛义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QQ: 3023739913
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东路5号润枫欣尚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北京便民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