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申报流程:
1申报受理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在接到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对材料进行核对,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缺失等问题,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补充完整之后,方可受理
2审核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每项材料及其运营的网站进行认真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或者运营行为,应当一次性告知运营单位进行及时整改。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3申请编号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的申请表填写省内的三位数编号并加盖,上报至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由文化部市场司进行统一编号,并下发全国编号
4制作许可证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应按照文化部要求的标准规格和统一编号制作许可证,并将许可证复印件上报至文化部备案
5公示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在本部门网站对同意设立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进行公示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经营活动,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其互联网文化单位,须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目前北京地区政策原因网络游戏类网文暂停审批,无法办理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因为经营范围有很多类,各类和各类的价格是不一样的,并且各个区域审核条件要求也有不同,价格自然也有高有低,具体详情可以来电咨询我们兴盛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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